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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投集团关于原市振兴乡村集团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2-21】 【阅读:次】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1日至8月31日,市委巡察五组对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了巡察。2020年8月7日,根据市委关于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的通知精神,市振兴乡村集团定位为市属重要二级企业,归并为市国投集团的权属子集团;市委巡察五组于2020年10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进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市振兴乡村集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在巡察反馈会后,第一时间成立由集团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集中整改以来,集团领导班子先后召开集团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对标整改任务,落实责任分解。市振兴乡村集团领导班子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主动认领责任,对照问题清单,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切实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有序推进整改工作。集团及各子公司、各部门全面认领巡察反馈5个方面15项共67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项明确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到人,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反馈问题事事有回应、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实效。市振兴乡村集团坚持实事求是,按照“当下改”“长久立”有机结合,既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又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长效整改。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下大力气组织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小、落实,在推动整改中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转变干部作风、提升工作效能。集中整改以来,建立和完善的制度12项,内容涵盖党务人事、行政管理等方面,以长效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
  1.关于学深学透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提升认识。集团领导班子深刻反思,切实提升认识、提高站位,于2020年11月5日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0月11日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专题研讨,深入领会讲话精神,切实学深学透。二是完善学习制度。修订完善振兴乡村集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把抓好新思想学习与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使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常态化、制度化。三是落实学习制度。2020年及时跟进学习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0次,传达上级重要讲话及会议精神10次,围绕乡村振兴法规政策、党的建设政策条例、安全生产、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提出贯彻落实意见18条,保证了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2.关于助力乡村振兴力度不够,自营产品销售占比逐年下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坚持绿色兴农、品牌兴农,集中围绕实施“333工程”,搭建扶贫、产业、服务三大平台;构筑海洋产业、食品农业、粮食安全三大板块;聚焦产业、资本、项目发力,助力乡村产业振兴。2020年以来,带动本市大洋乡崇兴村大米、仙游仙水凤山大米、涵江广宫线面及本地特色桔柚、葡萄柚、文旦柚等农产品销售。积极推动以本地产品为主的“南日岛”、“南北洋”品牌,实现莆田商品的商业价值。二是大力开发销售渠道推广销售莆田名优特产品。目前已开发销售渠道:线上渠道(壶兰乡村平台、淘宝、抖音小店、全闽乐购直播带货等)及线下渠道(各地展会、扶贫馆、全市工会、驻京办、驻深办等各地莆田商会),整改以来累计开展29次产品推广。三是丰富自营产品线。结合扶贫政策、乡村振兴政策,集团主动深入我市特色产品村,挖掘特色产品。优化自营产品和扶贫产品比例,截至2021年11月累计销售自营产品品类162种,自营产品销售占增长到62%。
  3.关于推动“壶兰乡村”等平台经济发展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整合业务,优化资源。已将停运的“南日岛商城”业务平移至“壶兰乡村”平台。进一步优化“壶兰乡村”平台,目前平台归集了土地流转、农村电商、乡村文旅、放心食品供应、党建+乡村邻里中心、科技特派员服务、龙头企业监测等功能。二是提高平台的覆盖面,提升平台业务量。在做好放心食品平台大宗食材配送业务的同时,积极引入中央厨房业务,增加平台的业务量,提升平台使用效率。2020年升级提升放心食品供应平台服务,平台毛利率由3.3%提升至6.6%。2021年中秋工会福利采购完成销售额845万元,采购单位包含市直机关、全市各县区单位近400家。三是剖析原因,推动整改。把提高平台流量、增强平台效益作为硬指标、硬任务,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全面深入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莆田市乡村产业现状,以市场为导向,重点围绕乡村服务业和乡村商贸业做好平台功能性建设,依托“壶兰乡村”平台,先后开展“全闽乐购”、“农特产品进社区”、“家电普惠”、“莆田·枇杷”北京推介活动等,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2020年“壶兰乡村”平台交易额达6640万元,销售额达3187.13万元。
  4.关于主责主业聚焦不力,超出公司章程原定经营范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集团班子主体责任。组织班子成员及各子公司、部门学习《莆田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莆田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投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投资管理制度,对非主责主业项目严格做好充分论证,逐级上报审批,确保做到一项目一审批。二是找准企业发展定位,进一步聚焦助力乡村振兴主责主业,明确集团主营业务,以资本保值增值为总体目标,以创新为导向,主动招商,加大策划,引进一批好项目、大项目,切实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三是针对投资的樟林片区房地产项目占用财务资金问题,该项目已委托国投湄控公司建设,已于2021年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开盘销售,从而实现效益增收,财务成本回收。四是针对超出公司原章程经营范围的对外投资问题,已对市振兴乡村集团投资发展部经理谢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处理。
  5.扫黑除恶工作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1年1月12日集团领导组织召开扫黑除恶学习专项会议,全体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压实责任,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方案再完善。修订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谋划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线索摸排等举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化常态化开展。
  6.落实“六保”任务还有差距,无法满足早市冻猪肉的销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全员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冻猪肉投放工作在“六保”任务中的重要性,责任公司和业务部门进一步履职尽责,确保“六保”工作实效。二是加强沟通。组织专人与两家代储企业对接沟通,代储企业已回复承诺函,明确表示冻猪肉投放将提前准备、及时投放、保障供应。三是加强管理。业务人员靠前服务,精简投放流程,缩短审核材料时间,做好采购方与供应方的对接联系工作,确保了冻猪肉按时投放,保障采购方早市供应。
  7.关于组织机构不够健全,部分子公司在换届选举时未设支部书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集团领导班子带头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进一步提升党建业务知识,确保集团党建建设。二是组织立行立改。经多次协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重新进行干部调配。截至2020年12月,城厢粮食购销公司、涵江粮食购销公司已按程序完成支部书记选举工作,南日海洋集团已调配党员担任法定代表人,待市国投集团统一调配新书记人选,实现应配尽配,强化支部堡垒作用。
  8.关于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2020年12月集团修订印发《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议事规则(暂行)》,进一步明确决策原则、决策规则、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决策纪律等五个方面内容,现已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召开会议。二是转变思想。组织集团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对新修订印发的议事规则进行学习,加强议事讨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议事的氛围。三是规范程序。切实做好议题前置审核流程,会前预发会议材料,进行沟通酝酿,认真收集议题建议,形成议题安排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定。巡察以来,会议决策充分发扬民主,议事氛围不断浓厚。
  9.关于请示报告执行不够到位,内部资金借贷未向市国资委备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按规定及时报告及报批,10笔未备案融资事项已全部向市国资委补充备案。二是加强培训。组织振兴乡村集团财务及其他业务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告清单》,明确需向市国资委报告的事项及具体报送时间。三是加强风险防控和资金监管。安排专人负责内部资金借贷汇总和监督,严格按照市国资委规定的流程执行,确保企业资产的合理运作。
  10.关于落实“九个纳入”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员工工作考评制度》、《2020年度下属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层管理人员考核管理的实施方案》等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员工工作考评和年度子公司绩效考评范围,通过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形成良好的意识形态管理和考核工作机制。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2021年度党建工作思路。三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巡察以来组织学习意识形态相关内容2次,开展专题会议3次,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到位。
  11.关于阵地管理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培训,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所面临的复杂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提高业务人员信息审批管理意识,加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能力。二是研究修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的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内容“审签制”,逐级审批,严格把关,杜绝审签单缺少签字等情形。
  12.关于网络舆情处置机制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公司网络评论员队伍,指定专人每天登录网站、微信平台查看留言、转发情况,确保及时发现并妥善回应社会舆论。二是修订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应急处置预案》、《重大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定分管行政业务的领导为集团新闻发言人,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机制,规范新闻应急处置、重大网络舆情处置等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三是加强和改进集团新闻舆论工作,充分发挥公司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介,宣传企业各类发展、建设和文化信息。同时加强与市委网信办、市委宣传部的联系,配合舆情发布工作,引导舆情的正面发展。
  13.关于对外投资风险把控不严,在某项目前期未开展尽职调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重新学习《莆田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莆田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投资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投资管理制度,对非主责主业项目严格做好充分论证,逐级上报审批,确保做到一项目一审批。二是已由上级主管单位牵头完成集团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并严格落实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了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三是加强对已投资项目的日常监管,定期查收包括南京新希望产业投资中心在内的项目公司财务报表及经营活动报告,跟踪项目运营情况。四是针对南京新希望产业投资中心尽职调查问题,投资风险把控不严问题,对时任市振兴乡村集团计划财务部副经理黄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4.关于文风不够朴实,部分文字材料存在抄袭、弄虚作假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作风建设。于2020年12月24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上找根源、抓整改。二是规范发文流程。由振兴乡村集团行政管理部牵头做好公文审核把关,对重要文件字斟句酌、反复推敲,并由分管领导亲自审核把关,从源头上加强管控。三是全面自查整改。对集团报告、工作计划和总结等材料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公文行文管理,对不符合工作实际的文件内容作出修正,确保文风端正。四是针对该问题,对振兴乡村集团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蔡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15.关于督促检查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标落实整改。对子公司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修订《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建章立制3个:《莆田市南日海洋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基本制度》、《莆田市南日海洋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费用管理办法》、《莆田市振兴乡村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抓好有关经费使用、公务接待等财务方面的规章制度“废、改、立”,健全有效规范的配套制度,推动作风建设的长效化制度化。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制定印发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明确对整改情况及建章立制工作进行跟踪督促。三是全面开展检查。于2020年末成立综合大检查专项小组对子公司2020年以来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综合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存在六大类49个问题,并于2021年2月对综合大检查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到位。
  16.关于项目运作能力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投资管理,严格落实投资管理制度,对500万以下的投资项目要认真做好投资效益分析,并规范项目实施流程,重大投资在500万以上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并报国资委批复后实施。二是强化投资业务人员对相关制度的集中学习或自主学习,加强对《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所出资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管理的通知》、《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关于印发<部分审批事项权责清单>的通知》、《莆田市国资委关于印发“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报告清单的通知》等制度的学习,做到应知应会、业务熟练。三是严格选择具备较好基础、有稳定市场收益和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做好前期可研及市场调查,确定盈利预期好的项目后再引入扶持资金,注重扶持资金投资收益的可靠性和持续性。同时,严格落实项目后评估、年度投资效益分析等措施,对长期经营效益不佳的企业要启动预警机制。
  17.关于民生实事推进不力,市粮食联合储备库主体工程建设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涵江区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推进解决进粮库库区道路、库区泄洪及污水管网等问题,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经多次发函督促,代建单位已提高建设效率、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班加点按时完成粮库建设任务。莆田市粮食联合储备库于2020年8月移交至四家使用单位,各粮库使用单位也于2020年底之前完成储备粮轮换的进仓任务。三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建设工程代建合同》和《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提高工程监督管理能力。四是因民生实事推进不力问题,对时任莆粮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某某予以批评教育。
  18.关于涉嫌规避公开招投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自查自纠。集团下发《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子公司开展自查自纠,彻查类似问题。巡察以来,未发现类似情况。二是梳理问题原因。该项目由市驻北京联络处按北京市相关规定和程序建设,经集团与市驻北京联络处进行梳理核查,项目服务小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对项目招投标全程进行“回头看”,分清责任,明确整改责任人并作出深刻检讨。严格要求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加强项目审核把关与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加强监管审核。自巡察以后工程建设项目由集团派驻子公司监事会负责工程招标过程监督,招标全过程材料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移送振兴乡村集团综合业务部备案。四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工程人员召开工程招投标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国政府采购法》、《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以及集团工程投资管理相关制度,切实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19.存在“量身定制”,展陈布展工程存在倾向性、排他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招标文件编制审查。由集团综合业务部牵头,督促各项目单位成立项目专项小组。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以及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严格审核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评分细则等,避免设置可能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坚决杜绝在招标文件中设定各种排他性条款。二是加强工程招标监管。对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实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并按项目建设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公示,依法依规接受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三是加强制度学习。召开《建设工程招投标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并组织各子公司工程人员学习《建设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督促各项目公司在招投标活动中加强建设管理。四是督促各项目单位成立项目专项小组。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加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得对应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或者限制,务必确保公平公正。五是因该项目同时存在未按规定设置下浮率、面子工程等问题,对市振兴乡村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20.关于项目验收把关不严,南日供应点业务楼室外附属工程多支付工程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多支付附属工程款。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同意以拨付主体工程进度款作为退回多拨付附属工程款,并于2020年11月3日退回对抵到位,追缴资金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二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全体职工对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进行系统学习。三是加强军供站规章制度建设,在军供站成建制划转给市发改委的过程中,针对军供站工程招标、施工、验收环节中存在的不足,全面补充完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军供站工程建设管理。四是因对工程现场管理履职不到位,造成项目验收把关不严问题,由军供站党支部对该项目负责人林某某予以批评教育。
  2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奖金。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问题进行清查,列出违规发放的人员名单及金额,收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和奖金27.58万元。二是组织学习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夏季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等文件,强化规范津补贴奖金发放意识。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各项费用依法依规发放。三是因履职不到位,造成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问题,对莆粮集团财务负责人刘某某和时任莆粮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戴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22.关于超范围发放平安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超范围发放的平安奖。列出超范围发放平安奖人员清单,已全额退回超范围发放平安奖合计8.92万元。二是集中整改后,集团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财经纪律及各类奖金发放规定,规范奖金发放管理工作。三是因超范围发放平安奖问题,对振兴乡村集团计划财务部副经理张某某、时任振兴乡村集团计划财务部副经理黄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23.关于超权限进行党内表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超权限发放奖金。经振兴乡村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核实,2016年至2019年期间,振兴乡村集团党支部组织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共13人,其中共发放奖金5人次,合计金额为5000元,于2020年10月底已全数追回所发放奖金。二是修订奖励制度。于2020年11月25日修订《员工奖励制度》,对相关优秀党员的奖励条款进行删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进一步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争先创优。三是因未履职到位,造成超权限进行党内表彰问题,对时任振兴乡村集团党群工作部副经理郑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24.关于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在专项资金中违规列支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退回违规使用资金。对违规列支专项资金重新核实,并于2020年12月2日全部退回市财政局。二是强化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对《莆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莆田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学习,强化专项资金规范使用认识,筑牢“专款专用”意识,规范合理列支专项资金。三是开展纠错责任谈话。因履职不到位,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对时任南投公司(南日海洋集团前身)总经理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25.关于资金管理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子公司的资金使用。强化各子公司资金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减少企业财务成本,增强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加强对财务相关人员的教育,提高资金安全管理及风险管控意识。
  26.关于财务报销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公务接待现金支付、车辆维修、办公用品采购没有审批单等问题,组织认真学习《业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规范接待、维修、采购事前审批,严格执行填报程序。二是针对住宿发票无明细清单逐一倒查,要求差旅人员按规定补齐差旅明细清单,强化规范财务报销。三是加强培训。振兴乡村集团聘请福建普和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定期组织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财务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四是充分发挥内审作用,定期组织开展“三公”经费检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27.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建工作。于2021年1月12日召开振兴乡村集团党建工作专题会议,集团主要领导就2020年党建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并对2021年党建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指导,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经营管理“两手抓”。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党建工作要点,把党建融入集团业务工作全过程。集团党总支及下属各党支部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党建专题会议,对全年党建总体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作出安排;每年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盘点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履职尽责情况;定期对下属党支部开展督促检查,着力夯实党建基础,实现党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28.关于支部换届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核查。针对支部换届不及时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按照规定及时组织开展支部换届。目前集团党总支下辖各支部均已完成换届。二是组织学习。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切实提高换届选举思想认识。三是巡察以来,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提前6个月提醒做好换届工作。严格按照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党支部换届工作,做好组织生活,提高党支部管理水平,2021年5月,完成换届选举支部1个。
  29.关于党费未足额缴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补缴。领导班子成员于2020年6月按照规定对党费进行补缴,足额补缴金额合计5035.80元。二是开展学习。于2020年12月组织下属党支部开展党费收缴相关业务培训,并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党费缴纳基数的通知,明确相关绩效等应列入党费缴纳的计算基数,进一步强调党费收缴标准和要求,提高业务水平。三是规范收缴工作。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并按要求及时足额上缴市国资委党委,确保党费收缴工作落实到位。
  30.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振兴乡村集团班子成员于2020年11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深入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有关单位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并在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切实提升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严格落实好规定要求。下发《关于开展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党员干部凡接受组织函询、问责的均要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和批评,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打折扣。三是时任莆粮集团党总支书记张某某在2020年11月25日其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对受到诫勉处分事宜如实作补充说明。
  3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履职意识。针对个别领导班子成员未及时上党课问题,振兴乡村集团领导班子深刻反思,提高认识,严肃对待,2020年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上党课要求。二是针对个别党支部支委会召开不及时问题,集团于2020年11月12日发函给荔城发改局,请他们督促荔城粮食购销公司限期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三是举一反三,各党支部全面排查“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各支部均已于2020年10月底全部完成查缺补漏。四是于2020年12月组织下属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务工作业务相关培训,熟悉掌握工作环节和要求,达到巩固效果。五是巡察以来振兴乡村集团加强指导督促所属各党支部严格《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落实“三会一课”相关制度,共开展督促检查1次,对相关问题现场提出并改正,确保“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到位。
  32.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1月巡察专题组织生活会前,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会上强调要切实结合党员日常表现,完成对党员的客观评价。二是下发关于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明确各支部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条件和比例,各支部制定民主评议党员方案、明确工作程序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于2020年12月7日组织下属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业务培训,明确评议等次条件及比例,确保不再出现此类现象。
  33.关于党内称呼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学习。振兴乡村集团所属各党支部于2020年11月的巡察专题组织生活会前,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党内同志之间的称呼问题的通知》,提高思想认识,保证组织生活会开展更加严肃、规范。二是开展业务培训。于2020年12月7日组织下属党支部开展党务工作培训,明确在开展党内学习活动中,党员之间互称“同志”,并加强记录规范,避免出现此类现象。
  34.关于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主管单位统一修订完善《中层干部任用管理暂行规定》,针对推荐环节进行补充规定,明确落实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具体要求和列为考察对象的条件,严格按照定向推荐和非定向推荐的相关规定,采用规范的方式统计民主推荐票数,在实施过程中积极充分听取广大职工群众的意见,努力为集团选拔群众公认的符合干事创业精神的干部。二是认真学习法规条例,提升整体业务水平。2020年11月组织振兴乡村集团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人事业务部门重新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11月26日振兴乡村集团及子公司人事业务部门进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35.关于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于2020年11月振兴乡村集团领导班子、各部门各子公司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于2020年11月26日振兴乡村集团及子公司人事业务部门进行学习培训,加强人事经办人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回避制度的思想认识和应用,并要求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做好民主测评情况统计。二是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要求涉及与会人员本人的研究事项,会前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回避;涉及人事相关事项和议程的,本人必须回避,确保不再出现此类现象。
  36.存在“三超两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截至2021年1月12日,已全部免去并调配9名总经理助理,并撤销子公司总经理助理岗位。二是振兴乡村集团领导班子及中层以上干部于2020年11月5日学习市国资委文件《关于加强和规范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三是结合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按照重要二级公司内设机构设置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合理设置机构岗位和职数配备干部。
  37.关于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印发《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各子公司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会,查找短板弱项,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是开展廉政责任谈话。制定下发《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落实党风廉政谈话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按规范做好“两表格一记录”,开展廉政责任谈话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集团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进行廉政集体约谈,各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开展廉政责任谈话,进一步提升廉政责任意识。2020年度共开展廉政责任谈话51人次。三是严格问责处理。对各子公司因未按规定召开党风廉政分析会、开展廉政谈话,导致廉政风险升级,甚至引发违纪违法问题的,严格按规定开展执纪问责。
  38.关于“关键少数”监督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畅通举报渠道。集团对外公布来信、来电、来访等多种举报方式,加大明查暗访和惩戒问责力度。二是加强业务学习。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前往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跟班学习,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三是强化监督履职。集团制定了《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责任清单》,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分析会,传导责任压力,强化监督责任担当。四是加强警示教育。2020年10月,集团以“反腐倡廉”为主题,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为重点,组织开展了“线上‘云’宣传,廉洁书法作品展示,参观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为内容的“廉洁文化月”系列活动,通过廉洁文化的熏陶、渗透和引导,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从业意识。五是严肃执纪问责。在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上级纪委监委的监督和指导下,持续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执纪监督问责工作,目前已开展3次“一案一整改”,深刻反思案发原因,查缺补漏,补齐管理中存在漏洞。
  39.关于落实“三转”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转变思想。集团把推进“三转”工作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制定印发2020年度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定位,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把查办案件作为最基础的职责,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二是积极作为。不断改进监督执纪问责方式,准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坚持抓早抓小,从小事抓起,从平时抓起,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2020年度共开展检查3次。三是深化“三转”。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把力量聚焦到主业主责上来。自2020年8月后,纪检监察室未再参与工程招投标、人事招聘任用等监督业务外的工作。
  40.关于“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前往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跟班学习,创新工作方法,把握查办案件工作的主动权,盯紧发生在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积极加强线索排查,提升案件查办能力。二是针对已出现监督不到位问题,积极整改,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三是于2020年12月24日开展综合大检查,重点对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疫情防控、选人用人、安全管控、工作效能等六个主要方面开展检查,发现存在49个问题,于2021年2月对综合大检查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到位。
  41.关于信访件办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缺补漏。振兴乡村集团纪检监察室向当事人了解核实情况,并将笔录存入该案案卷。二是开展自查。对2016年以来的信访件进行全面梳理排查,进一步规范、准确处置信访问题线索,尚未发现有存在不规范的问题。三是加强业务学习。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前往上级部门进行跟班学习,进一步熟悉规定和程序,强化信访件审核办理,做到事实清楚、结论准确、程序规范、处理恰当,提高执纪监督能力。
  (四)其他方面
  42.关于展陈布展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设置下浮率,规避了财政审核、工程质量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齐监管短板。针对本应按工程类进行招标,而实际以打包形式纳入货物采购类进行招标问题,组织相关人员加强业务研究,深化政策理解,主动向住建、财政、采购办、工程办等部门咨询,厘清采购类项目和工程类项目的分界,并严格执行相应的项目招投标流程,履行财政审核及质量监督等程序。二是严格规范设置下浮率。对于委托招标代理编制的招标文件,认真对照有关范本要求,严格审核把关,避免业务上过度信赖咨询代理机构,确保工程下浮率按规定执行。三是加强制度学习研究。组织全体职工召开工程招投标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各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切实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四是开展工程建设管理整治提升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自查自纠、学习招投标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回头看”工作总结等,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严格做好招投标文件的把关。五是因履职不到位,造成未按规定设置下浮率问题,对科技服务公司董事长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43.存在违规将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招标管理规范学习。2020年12月10日组织项目经办人针对工程项目、物资采购项目集中学习振兴乡村集团规章制度,2021年2月4日组织学习市国投集团工程建设相关文件,2021年3月17日项目经办人参加学习《建设工程招投标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认真学习各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切实提高对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的严肃性的认识,严格按照集团规章制度执行。二是加强在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督促和监管。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形成对合同、招标文件及资质要求开展联合审查,强化过程监督机制。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严格按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对现有在建项目开展项目动态管理及标后管理监督对照。四是严肃组织纪律。鉴于该项目为市政府下达,时间紧任务重,在业务发包过程中经集体决策,未发现有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且没有造成经济损失,对时任南日海洋集团总经理林某某予以通报批评。
  44.关于部分工程前期项目直接委托设计编制单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标整改落实。下发《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人员随机抽查项目材料。重点强化工程前期项目管理,按照上级主管单位规章制度要求,对勘查、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的,实施单位可自行决定直接指定承包单位或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承包单位业主单位,并进行事后备案,加强对流程的监管,确保依规依法办事。二是组织各子公司项目经办人员集中学习规章制度。于2020年12月10日组织项目经办人集中学习振兴乡村集团规章制度、2021年2月4日组织学习市国投集团工程建设相关文件、2021年3月17日项目经办人参加学习《建设工程招投标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讲座,切实提高对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的严肃性的认识。三是完善项目建设制度,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研究印发《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暂行)》,加强在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的督促和监管。四是鉴于该行为未违反国家法律要求(采购服务达50万以上必须进行招投标),且所委托的单位主要为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也未发现有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对时任振兴乡村集团综合业务部经理吴某某予以通报批评。
  45.关于南日供应点业务楼工程未按规定财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责任单位全体职工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相关制度系统学习教育,针对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思。二是建章立制,完善管理。结合军供站成建制划转给市发改委管理的契机进行制度对接,对军供站工程建设招标、施工、验收环节中存在的不足,对军供站基本管理制度(含工程建设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完善,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三是追责问责。2021年4月13日,市发改委给予时任市军供站站长、工程项目负责人张某某降级处分;5月7日,军供站支部委员会对张某某予以通报批评;对负责该工程前期立项、设计、招标、审核等工作的主要经办人员姚某某,由市发改委进行问责。
  46.关于代建工程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项目业务单位学习《莆田市市级政府项目代建制管理规定》(试行),《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市联合储备库项目屋面渗漏及室外散水坡地面沉降已于2020年8月整改到位。三是市联合储备库项目道路水稳层碎石层问题已由设计单位进行验算,基本符合设计要求,并在工程结算扣减相应工程量。四是莆粮集团将按代建单位建议在工程结算上报财政部门审核的时候,根据试验报告中的相关数据,对水稳层碎石厚度不足的工程量予以核减。五是因未能认真履行职责,存在代建工程监管不到位问题,对莆粮集团副总经理佘某某予以通报批评。
  47.关于对施工监理人员在岗履职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违约金。项目业务单位市振兴乡村科技服务公司已向南日岛海产品展示交易众创中心项目原监理单位收回违约金处罚0.4万元。二是加强学习相关规章制度。2020年12月15日,组织各子公司学习《建设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等规章制度一次,各子公司自行组织或联合开展集体学习活动一次。2021年2月2日,向各子公司转发莆田市国投集团印发的《关于印发<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子公司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市国投集团相关规章条例。三是完善建设工程管理相关制度。2020年12月21日制定并印发《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暂行)》,明确管理规范,堵塞工程合同、设计变更、款项支付和竣工结算等方面的制度漏洞,确保工程建设工程中的流程和职责,加强对施工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到位履约管理。
  48.关于未按规定对工期延误进行处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项目延期问题,集团严格执行相关工程标后管理规定,对工期延误的项目综合诊断,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建子公司按合同条款进行罚款等处理;因客观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工期认定,全力加快项目推进。二是甄别逾期责任,作出违约处罚。南日岛东岱湾养鲍塑胶渔排项目,实际逾期83天,已按合同规定进行违约扣款16.6万元。乡村邻里服务中心(东潘点)项目,实际逾期6天。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处罚金0.3万元,该笔处罚金额已在项目保修金中予以扣除。三是强化履约监督。层层压实监督责任,强化业务对口部门对文件履行把关力度,对在建项目工期延误处罚等工作进行重点关注,严肃履行合同条款。
  49.存在领取双重补贴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双重补贴。荔城粮购公司已收回多领取双重补贴;莆粮集团本部已梳理清退款明细并公示,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退还,已收回多领取双重补贴。二是规范补贴发放管理工作,要求相关业务人员严格进行审核把关后才能发放。三是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存在领取双重补贴现象的问题,对莆粮集团综合部负责人曾某某、荔城粮食购销公司原办公室负责人李某某予以批评教育。
  50.关于采购合同有瑕疵,存在合同没有签订时间、法人代表没有签字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开展检查。集团于2020年12月成立综合大检查专项小组对各子公司的各项工作开展综合大检查,及时对合同签订存在的询价材料不完善、采购流程不规范等问题督促整改,并已整改到位。二是组织学习规范询价。由各子公司成立采购询价小组,并组织各子公司采购询价小组进行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询价采购流程。三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印发《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各子公司严格执行合同会签流程。
  51.存在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转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基本程序图》到各党支部,使党务工作者熟悉掌握发展党员的流程与程序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图落实好发展党员各项流程。二是于2020年12月7日组织下属党支部开展发展党员业务流程的培训,强调落实逐一表决的要求,做好会议记录,提高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巡察以来各支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上级党委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2.关于不同年度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雷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严肃党内生活。二是荔城粮食购销党支部于2020年10月30日下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林某某、陈某某两位同志作书面检讨。三是荔城粮食购销党支部于2020年10月26日对报告雷同和负责审核的林某某、陈某某两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53.关于预备党员参与党员大会议题表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深挖错误根源。南日海洋公司党支部于2020年11月2日召集全体支部党员,开展专题学习会议,并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从源头上深挖工作失误的根源。二是查摆问题责任,梳理工作流程。南日海洋公司党支部副书记针对巡察期间提出的反馈问题作自我检讨,并对人事考察及其他党建工作流程进行梳理并明确。三是加强党务人员日常业务培训。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建业务培训,熟悉掌握人事考察的流程与程序要求,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知识能力,规范开展各项党务工作。
  54.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下发《关于深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开展各部门各子公司及干部职工风险点排查、风险等级评定,全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88个,对照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问题,集团领导小组认真进行研究分析,针对性提出防控措施93条,从岗位“点”上防控廉政风险。二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干部任用、财务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决策议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廉政风险动态管理表。三是加强预警和防控。采取廉政责任谈话、内部审计监督等方式,对班子成员及重要岗位人员在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可能存在廉政风险或薄弱的环节进行预警和防控,避免廉政风险发展成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度共开展廉政责任谈话51人次,内部审计监督1次。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市委巡察五组巡察振兴乡村集团党组织期间,未向振兴乡村集团党组织移交信访件、问题线索。结合巡察指出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通报批评4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15人(含谈话提醒3人),正在办理一件。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资产盘活不力,17宗旧粮库未实现转让或拍卖成交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现有资产进行盘点,对“两证不齐全”的资产进一步完善证件,同时对现存危房进行升级改造,做到应租尽租,避免闲置。二是按照管理权限将“3宗转让款尚未到位”的整改问题移交给城厢区发改局督促整改,由莆粮集团协助,城厢粮食购销公司已发函承诺按需实时拨付剩余转让款,三宗协议转让款合计1124.84万元,截至2021年11月,城厢区财政局已拨付601.20万元,剩余523.64万元未支付。三是针对17宗问题资产,分类进行整改,其中14宗属于秀屿区发改局,已发函至秀屿区发改局,1宗属于城厢区发改局,已发函至城厢区发改局,督促涉及两家的15宗资产整改问题。对属于莆粮集团的2宗问题资产,莆粮集团已采取租赁方式盘活资产。四是针对莆粮集团未能认真履行职责,有效盘活资产,对时任莆粮集团资产处置负责人曾某某提醒谈话。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城厢粮食购销公司承诺将于2022年6月份完成转让款支付;17宗资产中两证齐全的资产因为资产地处偏僻、资产面积小等原因已流拍数次,目前部分资产采取租赁方式盘活资产,两证不齐全的资产正在办理相关证照以便进一步盘活资产。下一步将继续跟踪城厢粮食购销公司支付转让款;由莆粮集团实时跟踪秀屿区棚户区拆迁改造动态;对两证齐全的资产通过其他方法进行盘活。
  整改时限:继续跟踪城厢粮食购销确保转让款于2022年6月支付到位;两证不齐全的资产争取通过秀屿区政府统一收储拍卖。
  2.关于人员调入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振兴乡村集团领导班子及中层以上干部于2020年11月5日共同学习市国资委文件《关于加强和规范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规范人事调配程序。二是对不规范调入人员进行跟踪考核,选人用人上严把入口关,对不规范进入公司等不符合条件人员合同期内不得进一步提拔任用。三是针对该问题振兴乡村集团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四是因履职不到位,造成人员调入把关不严问题,对时任振兴乡村集团党群工作部副经理郑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该批人员正式调入后,近些年年度考核均未出现人岗不相适情况。下一步将加强对不规范调入人员进行跟踪考核,对于选人用人上严把入口关。
  整改时限:对不规范进入公司等不符合条件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不得进一步提拔任用。
  (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1.关于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不力,企业经济效益低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连年经济效益低下情况,拟定到2021年年底初步实现减亏目标。①在我市国企重组阶段,根据主责主业划分将“樟林片区”项目委托国投湄控公司开发销售,2021年已动工。2021年计划计提收益3400万元;②经与市财政局沟通,市财政局给予振兴乡村集团现代农业品牌建设和产业提升项目资金补助2000万元,在“破壳消薄”资金运作上,每年加大投入乡村振兴产业资金,增加效益。二是加紧与国内农业龙头企业深农集团开展合作,重点推进莆田海吉星振兴农产品综合产业园项目和莆田欧中花卉产业园项目,截至2021年11月,振兴乡村集团已投入11731万元至三个项目。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海吉星、欧中种源等新投资项目尚处于前期投资阶段,还未产生投资效益;对参控股公司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将继续跟进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洽谈的项目早日落地、落地的项目早日建成、建成的项目早日投产;跟踪监管参控股公司经营情况,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经营情况等材料,严格履行监管责任。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2.关于项目推进不够有力,部分项目未序时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北京特色农产品展示项目,项目前期由于市驻北京联络处对工程业务和政策法规不熟悉导致进展滞后,后于2019年1月7日,由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后开工建设,于2019年10月18日完成竣工验收工作。二是放心食品供应平台项目,原计划投入500万元,后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将该场地挂标由第三方建设运营,节省500万元资金,并于2019年10月份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三是莆田市粮食储备库项目,储粮工艺、信息化、智能化安装工程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挂标期间,因公示期答疑等工作,将原计划2019年第三季度完成储粮工艺、信息化、智能化安装工程施工延后至2019年第四季度施工及验收,其他任务均已按序时完成,该项目于2019年12月19日完成竣工验收。四是南日岛风电区海洋牧场示范单元关键装备开发与应用项目未完成,该项目由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负责进行试验,待试验完成之后,交由振兴乡村集团组织群众开展种养,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在莆央企,我集团多次与该司沟通,力争加快试验进展。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项目合作单位表示正在制定风电区立体养殖整体试验方案。下一步将继续跟进风电区立体养殖整体试验方案,试验完成后,组织群众开展种养工作。
  整改时限:2022年6月
  3.关于“破壳消薄”资金收益缺口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破壳消薄”项目每年有7%的收益缺口,上报市政府请求市财政在每年涉农财政增量资金中,划出专项资金给振兴乡村集团,对乡村振兴项目给予补助。二是用对用活“破壳消薄”资金,将资金投入大项目、好项目、收益快的项目中,加快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营,增加资金收益渠道:如莆田海吉星振兴农产品综合产业园项目,正在开展土地摘牌、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项目拟投入12000万元,目前已投入8040万元,2022年可实现收益。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招商项目转化落地进度较慢;海吉星、欧中等新投项目尚处于前期投资阶段,还未产生投资效益,无法覆盖“破壳消薄”资金成本。继续跟进上级农业产业资金及相关补助及时到位,保障顺利完成“破壳消薄”资金有效运作,助力我市乡村振兴。二是继续跟进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洽谈的项目早日落地一批、建成一批、投产一批。三是继续加大招商项目推进进度,结合振兴乡村集团主责主业,围绕海洋经济、三农经济,与国内龙头企业对接洽谈,争取取得成效。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4.关于项目投资效益不明显,18个项目未产生收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莆田市国资委所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所出资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学习,严格管控,科学投资、规范投资。二是加强对投资项目过程监管。做好项目运营分析及跟踪,振兴乡村集团每月跟进各项目业主单位经营情况,发现经营上的各种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项目运营良性发展。三是对18个项目进行重新梳理,采取“一项目一对策”,将项目重新评估定位,将公益性及项目前期类单列出去,补充新的好的项目进来,全面推进整改落实,确保经营性项目提升经济效益。四是现阶段振兴乡村集团投入的以下项目成效初显:如“樟林片区”项目预计2021年计提3400万收益;2020年5月至2021年11月底,振投公司大宗贸易项目完成贸易额143902.7万元,收益1766.59万元;莆粮集团完成贸易额80025.58万元,收益约814.04万元;工会福利产品总销售额5663.41万元,其中扶贫产品销售额3787.01万元。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项目投资方向相对零散,项目科技含量低,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招商力度还不够,招商项目落地及建设投产进度缓慢;对项目的投资分析不够完善,对项目风险防控能力和意识不足。下一步,将严把主业投资方向,主攻海洋产业、食品科技和农业投资三个板块,严控非主业投资,对非主责主业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做好审批流程,做到一事一批,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要继续加大招商力度,做到“大招商、招大商”,继续策划引进能落地投产产生效益的项目;职能部门对重大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进行充分分析,做好市场分析,确保投资有效益。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5.关于资产存在流失风险,部分资产未办理资产产权手续、被非法侵占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问题产权加快整改,每月上报资产整改情况,推进整改进度。二是重新梳理,巡察反馈156宗资产中,其中17件属非两证不齐问题,两证不齐全资产实际为139宗,139宗两证不齐全资产归为两类。第一类由振兴乡村集团管理的共43宗,截至2021年11月,已完成整改4宗,剩余39宗中,正在整改28宗,其中13宗由开发商统一办理,15宗由业主单位抓紧办理,预计2022年12月整改完毕,无法整改11宗。第二类不归振兴乡村集团管理的,共计96宗,分别属于后海开发公司、市储备粮公司、市军粮供应站和4个县区粮购公司,据市政府纪要〔2018〕69号文件精神,后海开发公司出资人变更为振兴乡村集团,主管部门仍为后海围垦管理局(市海洋与渔业局下属);根据市政府纪要〔2020〕54号文件精神,振兴乡村集团旗下国有粮食企业(市储备粮公司、市军粮供应站、4个县区粮购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成建制划转出去,2020年11月9日振兴乡村集团已分别发函至市发改委、市海洋与渔业局、4个县区发改局,由其督促相关公司整改。截至2021年11月,完成整改17宗;正在整改14宗,无法办理65宗。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第一类资产权证由振兴乡村集团整改,尚有39宗未整改到位,其中13宗安置房权证办理需开发商统一办理;4宗正在办理征迁手续;11宗资产权证办理税务成本高达资产价值的50%;另11宗资产权证因历史遗留问题等无法整改。第二类资产权证由监管单位督促整改,尚有79宗未整改到位,其中11宗资产权证需办理资产置换;2宗资产由涵东办收件办理;1宗资产权证因消防验收问题正积极协调办理中;65宗资产权证因历史遗留问题等无法整改。下一步,将与市国资运管集团对接,针对类似问题学习经验做法;积极配合并督促开发商抓紧办理安置房权证,加快办理征迁手续,积极协调税务局出台相关政策,减轻企业权证办理税务成本,推进权证整改;商请督促监管单位加强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对不归振兴乡村集团管理的问题产权加快办理资产权证。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
  6.关于存在“面子工程”,体验馆营收业绩和公共效益不理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定位。为确保南日岛海洋体验馆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同时实现市场化运作,经多方磋商及综合评估,引入第三方运营商,将原南日岛·海洋体验馆改造升级为集影视体验、教育、研学、少儿文艺、平台孵化于一体的综合性莆田青少年影视体验馆。二是结合研学、表演体验等加强运作。在原海洋体验馆主体结构和展馆主题不变的基础上,莆田青少年影视体验馆增设虚拟演播厅、经典影片放映厅、影片拍摄区等项目。2021年8月24日完成项目验收工作并投入试运营。截至2021年11月,已陆续组织开展影视研学体验、非遗文化体验等12场活动。三是加强市场调研工作。集团对新增的投资项目进行充分的前期调查研究和全面的论证分析,确保项目建成发挥效益。四是因该项目同时存在未按规定设置下浮率、面子工程等问题,对市振兴乡村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某予以提醒谈话。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南日岛·海洋体验馆是莆田市首家全面以虚拟科技为核心的现代化专业展厅,为切实提升展馆市场效益,前期对接各方运营单位来展馆调研,对接洽谈过程中所花费时间较长。下一步,将明确展馆定位。经多次磋商和综合评估,目前已将展馆改造升级为“莆田青少年影视体验馆”,并引入第三方负责运营;做好宣传策划。深入了解少儿演艺、影视体验以及研学教育方面市场行情,商讨展馆核心业务、具体运营模式以及收益目标,利用多渠道进行宣传造势工作,提升市场影响力。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7.关于工程进度管控不力,东岱三级渔港工程仅完成工程量30%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对接协调省、市、区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跟进本工程重新开工获批情况,本项目于2021年1月底获准恢复施工。二是通知施工及监理单位恢复施工。监理单位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约本项目的监理工作,目前正协商终止监理合同。三是督促施工单位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因施工单位长期未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多次催促施工单位提交施工进度计划,南日海洋集团与本项目施工单位就复工工作进行现场协调,施工单位正寻求司法途径解除合同。四是对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张某某给予提醒谈话处理。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多次督促施工单位进场复工,施工单位表示现省内无正规海砂来源,外购海砂费用增加超1000万元,已无力继续施工,正进行司法途径解除合同。下一步,待法院对本案件终审判决完毕并解除施工合同后,我集团将对本项目施工单位进行重新招标。
  整改时限:2023年10月
  8.关于无形增加工程成本,多支付银行利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莆粮集团于2020年11月2日、12月25日组织学习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目前已送市财审中心审核。三是施工单位复函代建单位“同意所产生该部分利息,经双方核对确认后,并在项目结算定案后的工程尾款中扣除”。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该项目工程未完成结算审核,暂时无法从工程款中扣减多产生的利息。下一步,将配合代建单位做好工程结算送审工作;督促代建单位组织对多产生利息进行核对,并确定相关金额;在完成工程结算后,督促代建单位从工程结算款中扣回多产生的利息。
  整改时限:2022年6月
  9.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其中2名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已于2020年8月转接到振兴乡村集团直属党支部。二是将根据6名同志现有的党籍材料情况予以认定,并将符合党员身份的同志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接收。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党员原所在党组织表示其在2017年出具过介绍信,现无法重新出具相关证明或介绍信,故振兴乡村集团在没有相关依据的情况下,无法对该6名党员党组织关系进行转接。下一步,集团将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会同党员原所在党组织及上级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10.关于对市审计局指出的‘未按时完成投资任务’‘化解企业财务风险防控措施不力’‘破壳消薄资金未能充分起到造血功能作用’‘企业亏损严重’‘存在规避招投标之嫌’等5个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端正态度,对标对表逐项完成问题整改。
  一是关于“未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投资任务”问题,分别为“东岱三级渔港项目进度滞后”、“南日岛风电区海洋牧场示范单元关键装备开发与应用项目进度滞后”、“筶杯便民二级渔港工程进度滞后”和“莆田市港南避风锚地工程项目未完成”,截至2021年11月,已完成“莆田市港南避风锚地工程项目”整改,尚有3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1)“东岱三级渔港项目滞后”详见未完成整改的问题7“关于工程进度管控不力”;(2)“南日岛风电区海洋牧场示范单元关键装备开发与应用项目进度滞后”详见未完成整改的问题2“项目推进不够有力”;(3)“筶杯便民二级渔港工程进度滞后”,该工程原设计方案受国家政策影响,需要重新进行项目选址论证,项目选址需等秀屿区东西筶杯陆岛交通码头建设方案先行确定。
  二是关于“企业财务风险逐年增高,化解防控措施不力”问题,(1)于2020年7月制订《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管理办法》,加强资产负债约束日常管理,合理控制融资规模,保持财务稳健、降低财务风险。(2)组织财务人员深化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省国资委工信厅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振兴乡村集团《资产负债约束管理办法》,以资产负债率为基础约束指标,确定符合振兴乡村集团及各子公司实际的资产负债水平。(3)加强融资政策的学习,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利用国家政策性银行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面的政策导向,结合集团实际项目投资,充分发掘与政策性银行的合作空间,加强集团资金管理,对各子公司资金收支进行预算管理,每月及时收集编制集团资金收支计划表,合理安排,统一调配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针对“破壳消薄资金未能充分起到造血功能作用”问题,振兴乡村集团为确保破壳消薄资金有效投资,用该资金投入到重大的、前景好、收益快的项目中,并加快以下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如:莆田海吉星振兴农产品综合产业园项目,总投资额约20亿元,拟打造立足莆田、辐射福建省的农产品物流体系,已于2021年1月18日工商注册成立合资公司,正在开展土地摘牌、项目设计等前期工作,项目拟投入12000万元,目前已投入8040万元。
  四是针对“企业主业不突出,亏损严重”问题,集团重点严把主业投资方向,主攻海洋产业、食品农业和粮食安全3个板块,严控非主业投资,对非主责主业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做好审批流程,做到一事一批,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职能部门对重大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效益性进行充分分析,做好市场分析,确保投资有效益。
  五是“存在规避招投标之嫌”问题已整改到位,详见问题18。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一是“未按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投资任务”问题,受限国家政策等客观原因,项目暂无法推行;“破壳消薄资金未能充分起到造血功能作用”和“企业主业不突出,亏损严重”问题,因招商项目转化落地进度较慢,海吉星、欧中等新投项目尚处于前期投资阶段,还未产生投资效益,无法覆盖“破壳消薄”资金成本。下一步,继续跟进上级农业产业资金及相关补助及时到位,保障顺利完成“破壳消薄”资金有效运作;继续跟进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洽谈的项目早日落地一批、建成一批、投产一批;继续加大招商项目推进进度,结合振兴乡村集团主责主业,围绕海洋经济、三农经济,与国内龙头企业对接洽谈。
  整改时限:安排专人跟进协调解决存在的客观问题,逐步推进项目进度,争取在2023年10月完成项目建设。
  11.对市国资委内部审计整改意见书指出的5笔挂账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财务及相关人员多方查找,找出5笔挂账科目的部分相关凭证:其中2笔为莆田某某塑胶公司及大连某某轮船公司的应收款,已经由法院分别裁定终止执行;有2笔为莆田某某贸易公司及秀屿区某油厂(粮油批发)的应收款,为原国有粮食企业合并到粮食集团的债务,目前仍未找到相关凭证;另外1笔黄某某的应收款,通过多方了解已查到黄某某目前的居住地址,计划采取诉讼方式追缴应收款。二是咨询律师,采取依法催收的方式进行化解。
  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该5笔为历史挂账,发生时间跨度较长,最长的有28年、短的也有18年,平均在20年以上,该5笔挂账是粮食系统其他单位合并到莆粮集团。因债务人莆田某某塑胶公司和大连某某轮船公司无可执行财产所以无法执行,经法院分别裁定终止执行;莆田市某某贸易公司、秀屿区某油厂债权和黄某某由于时间跨度大,相关基础凭证资料不全,目前尚未能查证齐全问题前后关系的材料。下一步,成立专项小组,专人跟进问题进展,继续搜集相关材料;按规定程序依法化解应收账款。
  整改时限:争取在2023年对5笔历史挂账有所突破。
  五、下一步计划
  市振兴乡村集团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国企党建,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持续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是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七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五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要把落实巡察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按照“长期抓、持续抓、深入抓”的要求,加强日常性监督,着力建立常态化、长效性的制度措施,持之以恒深入推进巡察整改。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17日

来源:市委巡察办 http://www.ptcdi.gov.cn/xxgk/xcgz/202112/t20211217_16895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