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 业务动态 >> 集团动态 >> 正文

市振兴乡村集团已拨付首批破壳消薄收益

【发布日期:2018-12-12】 【阅读:次】

根据《莆田市农业局 莆田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破壳消薄”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莆农综2018〕132号)文件内容,由市振兴乡村集团统筹我市“破壳消薄”资金进行自主投资,兑现村集体投资发展收益。在集团统一领导下,振兴能源公司对接北岸管委会与湄洲岛管委会的村集体经济“破壳消薄”。振兴能源公司于6月13日归集北岸管委会资金640万元、湄洲岛管委会资金100万元。

2018年12月12日,振兴能源公司根据投资协议内容约定,按照12%投资回报率完成投资收益兑现,提前拨付至对方账户。其中北岸管委会获得收益425030.14元、湄洲岛管委会获得收益66410.96元。

    此举,不仅壮大我市村集体经济收入,同时在引领农民走向共同富裕,实现乡村振兴迈开了重要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