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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集团顺利完成出资人变更

【发布日期:2018-07-31】 【阅读:次】

    近日,振兴集团正式完成出资人变更,由市国资委直接监管并履行出资人职责,成为国有独资企业。
振兴集团作为全省首家乡村振兴主体国有企业,承载着重大的使命和责任,正在有力推进乡村扶贫平台、产业振兴平台、城乡共享平台等三个平台的建设,加快盘活我市涉农资产,整合后海围垦管理局所属企业、胜利海堤管理处等相关资源,壮大国有企业实力,增强投融资能力,并依托有县区政府参股的振兴乡村合作公司开展项目建设,形成上下联动机制,更好地服务“三农”工作,促进乡村振兴。
今后,振兴集团将在市国资委的直接领导下,努力做优做强做大企业,展现国有企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