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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日海洋集团关于开展“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6-12-02】 【阅读:次】

为了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根据莆法治办〔2016〕11号文件要求,南日海洋集团积极主动响应文件号召,在我市首个“法治宣传月”期间,集团通过微信群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活动,并在集团以及子公司显要处张贴“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立身德为首,处事法是先”等宣传标语,将“七五”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到每一个员工身边。
                              (南日海洋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