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30】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放心食品平台配送中心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莆田市易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1. 福建延强建设有限公司;2. 福建伟业公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 福建江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莆田市;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42万元;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实行施工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合同条款),被更换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福建省范围内参加其他工程投标,若参加其他工程投标中标,即取消中标资格且记入不良记录;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在上述平台的查询;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23年07月01日起在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向莆田市易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以莆田市易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出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双兴路90弄4号楼3梯306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肆仟贰佰元整(¥4200元),投标人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将在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内网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10.公告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类型、数量、条件及更换时所应承担赔偿义务等内容要求按照投标承诺函附表三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表和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赔偿义务规定执行。 2)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13〕55号)、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莆招投标办〔2013〕2号) 、莆市振兴【2022】103号《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小规模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 、荔政综[2012]7号、荔政综[2014]30号文件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650200055 招标代理机构:莆田市易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94—8063636 2023年0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