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8-11】 【阅读:次】
我司拟以张洋村为试点,找准定位、突出产业、盘活资源,将其打造成为莆田市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之一。特制定本公告,向社会公开寻求运营企业或团队,共同打造张洋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实现共建、共赢。具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张洋村壶兰耕读研学基地——200.49亩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运营项目。 二、项目地点 项目地点:莆田市涵江区张洋村(湘溪东侧,222县道北面区域)。 三、招商内容及经营范围 (一)招商经营主体 本次招商对象的经营主体为可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单位、法人、合作社等经济主体,运营企业营业范围应含农业综合开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开发等相关的经营范围。有一定的市场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熟悉当地市场,对当地相关资源具备操作及调控能力,由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并能独立承担风险,经营过程不能对项目区水域及地面的环境造成污染,需有具体规定如下: 1、本项目经营范围:休闲观光农业、休闲采摘、休闲体育、休闲娱乐、农耕实践等与农耕研学基地相关的项目(开展经营餐饮业需经招商方同意后,方可按规定进行)。 2、本项目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实时把控潜在风险。 3、本项目实施规模:将利用张洋村现有资源展开合作。 (二)运营企业或团队职责: ①由运营企业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经营,并确保其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安全运行; ②负责项目现场的人员管理、车辆安全管理等,并独立承担相应责任; (三)招商经营主体应符合的条件 本次招商应以符合以下条件最多的一家为意向方: 1、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含500万)以上; 2、公司成立时间在一年(含)以上; 3、运营企业需提供本项目简要的经营策划方案; 4、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无不良信用信息。 6、该项业务开展的承包底价为12.5万/年。 注:如果投标人符合上述的条件的数量相同且报价一致,将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中标人。随机抽取方法如下: (1)公开随机抽取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对应号,第三轮抽取中标单位。 (2)第一轮由投标人以报名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招商人抽取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抽取中标单位。 (3)经过审查,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且符合以上3个条件以上的,招商人可以直接选择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四、招商方职责 1、提供相关场地供其使用: ①提供航拍图中1-9号及14号地块,共计200.49亩; ②航拍图19、20号地块中选择4亩土地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农产品展示和电商平台,基地设施设备由中标人投资,招商方提供设施设备用地,建成后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招商方可共同冠名,农产品展示和电商平台由双方共同使用,该地块建成后招商方享有使用权并有权提供给第三方研学机构使用(水电、设备配置等日常开支由双方另行协商)。 2、招商方会积极协助运营方申请本项目的各项补助资金,所取得的补助资金归运营方所有。 3、我司采用各种宣传媒体,如:公众号、新媒体、电视台、广播等,多种形式对本项目进行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 4、负责市、区、镇、村的沟通协调工作; 5、其他由我司后期建设可投入使用的设施设备。 五、合作模式 本项目由招商方自主经营与管理,运营方以12.5万/年向招商方缴纳开展该项业务的承包费用,如中标价提升,则该年承包费做相应调整提升。(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28日为试运营期及建设期,按4万元由运营方一次性支付给招商方,2022年起该费用于每年4月29日前支付,以此类推)。 运营期限:自2021年8月起至2024年4月29日止。若本项目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运营方原因无法正常运营,需终止本项目的,运营企业需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经招商方同意后,可将其投入的设施设备自行撤出项目区域,则本项目自行终止。项目终止后该项目区域由招商方另行组织租赁招商。未经协商,不得无故终止合作协议。 六、前景展望 在国民收入不断提高与休闲消费的兴起的背景下,随着素质教育的理念深入与人口政策的放开,在自上而下的政策催化,以及旅游产业跨界融合的浪潮下,休闲观光农业与休闲研学旅游市场需求不断释放。在共享、共建的前提下,谁能率先涉足壶兰耕读研学基地,谁就能占领先机,我们将与您同行,实现共赢。 七、联系我们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的原则,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公开招商,本次招商公告分别在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2、公告期限:时间自2021年 8 月 11 日至2021年 8 月 22日。 3、公开招商 我司将在2021年 8 月 23 日9时30分公开在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请有报名的投标人准时派人参加,开标完成后招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天,在签订合同后,本招商活动随即结束。 注:若只有一家投标人报名的,招商人可以直接选择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携带有关材料材料如下: (一)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用于此项目报名)。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三)招商条件中涉及的其他材料(招商经营主体应符合的条件里所需的证明材料)。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商人缴纳,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后当场退还。运营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后由招商方退还给运营方。 3.联系方式 招商方:莆田市振兴乡村研学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小区E座海洋体验馆二楼 联系人:朱张 联系电话:18059970599
招标代理:福建省中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新日财富广场A幢10屋1003室 联系人:林俊伟 联系电话:15605913042
张洋地块航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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