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 >> 招投标公告 >> 正文

张洋村研学运营项目招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11】 【阅读:次】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我司拟以张洋村为试点,找准定位、突出产业、盘活资源,将其打造成为莆田市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之一。特制定本公告,向社会公开寻求研学运营企业或团队,在张洋村打造研学基地,实现共建、共赢。具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张洋村壶兰耕读研学基地一河两岸80亩研学活动运营项目

二、 项目地点:莆田市涵江区张洋村(湘溪东侧,222县道北面区域)。

三、  招商内容及经营范围

(一)招商经营主体

本次招商对象的经营主体为可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单位、法人、合作社等经济主体,运营企业营业范围应含教育、研学、休闲旅游等相关的经营范围,有一定的市场经营能力和管理能力,熟悉当地市场,对当地相关资源具备操作及调控能力,由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并能独立承担风险,经营过程不能对项目区水域及地面的环境造成污染,需有具体规定如下:

1、本项目经营范围:农耕养殖、休闲采摘、休闲垂钓、水上观光、休闲体育、休闲娱乐、实践班等研学基地相关项目(开展经营餐饮业需经招商方同意后,方可按规定进行)。

2、本项目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实时把控潜在风险。

3、本项目实施规模:将利用张洋村现有资源展开合作。

(二)运营企业或团队职责:

①由运营企业全权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经营,并确保其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安全运行;

②全权负责招揽学生、组织学生、租赁车辆、聘请指导老师等相关活动,负责活动期间的现场人员管理,车辆安全管理,并独立承担相应责任;

③运营企业需提供本项目简要的经营策划方案;

(三)招商经营主体应符合的条件

本次招商应以符合以下条件最多的一家为意向方:

1、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含500万)以上。

2、公司成立时间在三个月(含)以上,有一定的研学带团经验。

3、已有自己的市级以上的研学基地,包括在莆田市内拥有研学基地的运营管理权。

4、提供经营策划书,包含二种以上课程、安全预案等。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无不良信用信息。

7、该项业务开展的承包底价为8.8/年。

注:如果投标人符合上述的条件的数量相同并报价一致,将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中标人。随机抽取方法如下:

1)公开随机抽取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对应号,第三轮抽取中标单位。

2)第一轮由投标人以报名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招商人抽取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抽取中标单位。

3)经过审查,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且符合以上3个条件以上的,招商人可以直接选择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四、招商方职责

1、提供相关场地供其使用:①一河两岸含水域面积共计76亩,提供马洋溪广场包含停车场、广场步行道及镇村共同使用的其他基础设施(详见航拍图及范围坐标点);

②航拍图1920号地块中其中4亩土地用于建设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农产品展示和电商平台,该地块建成后招商方有义务提供给第三方研学机构共同使用(水电、设备配置等日常开支由双方另行协商)。

2、招商方应积极协助运营方申请本项目的各项补助资金,所取得的补助资金归运营方所有。

3、我司视情对本项目进行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

4、运营方申报省、市级研学基地资质时,我司视情配合协调及沟通工作;

5、我司将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增加张洋村后期建设工作,相关设施设备收取一定费用后供运营方使用。

五、合作模式

本项目由招商方自主经营与管理,运营方以8.8/年向招商方缴纳开展该项业务的承包费用,如中标价提升,则该年承包费做相应调整提升。(20218月至20221028日为试运营期及建设期,按5万元由运营方一次性支付给招商方,2022年起该费用于每年1029日前支付,以此类推)。

运营期限:20218月至20241029日。期限到达后,该运营方享有优先续签权。若本项目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运营方原因无法正常运营,需终止本项目的,运营企业需提前三个月提出,经招商方同意,可将其投入的可移动设施设备自行撤出项目区域,不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归属招商方。

六、联系我们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的原则,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公开招商,本次招商公告在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

2、公告期限:时间自2021811日至2021822日。

3、公开招商时间:

我司将在202182311时公开在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请有报名投标人准时派人参加,开标完成后招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三天,在签订合同后,本招商活动随即结束。

注:若只有一家投标人报名的,招商人可以直接选择该投标人为中标人。

携带有关材料材料如下:

(一)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注明用于此项目报名)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三)招商条件中涉及的其他材料(招商经营主体应符合的条件里所需的证明材料)。

(四)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商人缴纳,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会后当场退还。运营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后由招商方退还给运营方。

3.联系方式

招商方:莆田市振兴乡村研学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小区E座海洋体验馆二楼

联系人:朱张

联系电话:18059970599 

招标代理:福建省中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莆田市荔城区新日财富广场A101003

联系人:林俊伟

联系电话:15605913042


张洋地块航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