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8-03】 【阅读:次】
项目概况 受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对闽莆采购【20200516】-1、莆田市粮食联合储备库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及工器具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组织公开招标,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莆田市粮食联合储备库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及工器具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潜在(被邀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5日15: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闽莆采购【20200516】-1 项目名称:莆田市粮食联合储备库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及工器具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95631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50170元 询价保证金:5003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592300元 询价保证金:1184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53161元 询价保证金:106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2020]11号文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若投标人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函的则同时须承诺有关情况说明属实,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该投标人全权承担。(有关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须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包2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2020]11号文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若投标人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函的则同时须承诺有关情况说明属实,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该投标人全权承担。(有关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须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包3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3)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2020]11号文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若投标人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函的则同时须承诺有关情况说明属实,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该投标人全权承担。(有关情况说明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内容须明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08-04至2020-08-24 18: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向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5日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 1、上门获取:投标人直接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 2、转账方式获取: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转帐到指定的帐户,再将转帐的回单、投标人全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E-mail、投标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同时需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公章扫描件)等发至我司电子邮箱,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投标人。 售价:1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5日15: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开标室(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办兴安居委会兴安路81号 联系方式:佘先生、陈先生0594-226268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金海湾旁塘里小区6#304室 联系方式:15105949696 邮箱:ptzz2009@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15105949696 邮箱:ptzz2009@163.com 附件下载网址:莆田市粮食联合储备库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及工器具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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