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3-21】 【阅读:次】
为加快莆田市放心食品平台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现对社会公开招商,招募经营企业入驻,对该物流配送中心进行适当加固、改造、修缮并经营,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企业前来应招。 一、项目名称及经营期限: 莆田市放心食品平台物流配送中心
二、项目背景 由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莆洋公司”)负责实施的莆田市放心食品供应平台,自2018年4月1日正式启动运营,截至2018年12月,平台实现交易流水3633万元。现有75家食堂采购商。为进一步规范食材配送,完善配送流通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同时加强对供应食材的质量安全管控。计划利用赤溪粮点(平面图如下图所示)启动建设运营莆田市放心食品平台物流配送中心。该中心场地内现有建筑物经鉴定:1#楼是危房,2#楼结构安全性等级综合评Csu级,3#楼结构安全性等级综合评Csu级,4#楼安全性等级综合评C级,5#楼是危房,6#楼结构安全性等级综合评Bsu级(详细可见鉴定报告)。 为加快项目建设,争取早日投入运营,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募企业入驻投资建设运营莆田市放心食品平台物流配送中心,尽快发挥项目效益。 三、项目场地现状情况 拟建设的莆田市放心食品平台物流配送中心位于荔城区拱辰街道城涵西大道60号(赤溪粮点),占地面积7181㎡,整体建筑面积6000㎡,用地性质是粮食仓储用地。距离城厢区政府约7公里,涵江区政府10.2公里,秀屿区政府17.2公里。项目场地的建筑物由1#~6#等6栋主要建筑组成(见下图)。
四、合作建设经营模式及招商入驻条件要求 莆洋公司公开向社会招商,引进经营企业入驻,并由入驻企业对赤溪粮点进行适当加固、改造、修缮,建设莆田市放心食品平台物流配送中心,完善放心食品平台的大宗食材供应的线下配送体系的质量管理体系。 对入驻合作建设过营企业的条件要求: 1.莆洋公司按莆田市放心食品平台物流配送中心(赤溪粮点)的现状提供整体场地,作为莆田市放心食品平台物流配送中心建设运营的场地。凡有意向入驻的企业,欲前往场地现场查勘,可先联系莆洋公司(郭先生 0594-2256969)。 2.入驻企业需缴纳 15 万元履约保证金。企业入驻投资建设运营期间,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及入驻企业无违约的。合同到期后,无息返还保证金,反之,保证金将给予罚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3.项目招商入驻建设运营企业数量1家(包括采取联合体),入驻企业资质及提交的材料:(1)2018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确保销售商品及提供的服务需在经营范围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2)注册资本金需100万元(含)以上;(3)企业过去三年无行政处罚记录(包括不限于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入驻企业采取联合体建设运营的(联合体不得超过三家,主体企业须在2018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即可)进行入驻的,主体企业必须是具备物流配送经营范围的企业。(4)须提供上一年度纳税证明材料(联合体建设运营的只需提供主体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即可)。(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入驻企业负责莆田市放心食品平台物流配送中心的加固、改造、修缮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若因场地权益纠纷导致入驻企业无法开展场地建设及运营,莆洋公司需承担赔偿实际损失。入驻企业需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启动对场地的改造、修缮、卫生清理等工作,在合同签订3个月内必须启动运营(3个月作为建设期,不计入销售额时间)。 5.入驻企业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并依法承担有关安全生产责任。 6.入驻企业在招商的场地范围内,只能从事开展与放心食品有关业务,如食品展示、销售、食品加工观光和文创、食品仓储配送、管理等相关业务。不得从事与食品行业无关的业务。 7.入驻企业在进行整体加固、改造、修缮时,其建筑物外观要美观统一。场地内属于危房的使用,必须在加固改造,并经鉴定可以正常使用后,方可使用运营。同时,入驻企业要在显眼位置处设置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放心食品平台物流配送中心的招牌。 8. 企业入驻期间,莆洋公司不收取场地费用,但入驻企业必须在莆田市放心食品平台上的交易额达到以下目标:第一年650万元(第一年度的实际交易额目标:实际运营月份×54万元。即以合同签订日期至2019年12月31日的实际月份核算,不含3个月建设期。),以后按每会计年度,年销售目标总额递增6%,至合同结束。入驻企业需每年按照确定的销售总额3%向莆洋公司支付放心食品平台交易管理服务费。若入驻企业在放心食品平台上没完成确定的年销售额,需按照与确定的年销售额的差额,补齐平台管理服务费,或向莆洋公司采购毛利率不低于3%的产品,采购总额需不低于年销售目标额减去已完成的年销售额(以这种方式不另计取3%平台管理服务费)。若入驻企业当年度销售额超过年度目标,超过部分:≤2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2%收取管理费;超过部分:200~400万元(含)期间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超过部分:>400万元的部分,按0.8%收取管理费。 9.销售额实现途径:(1)入驻企业在放心食品供应平台销售大宗食材实现销售额(若入驻企业为放心食品平台现有的供货商,以合同签订后的新增客户为基数,原有已产生的交易客户不计入统计范围。)。(2)入驻企业通过向莆洋公司采购毛利率超过3%的产品实现销售额。以上销售额认定需以实际发票认定为准,经营范围可以为大宗食材、工会福利采购代采、其他农副产品及日用品大宗贸易及酒类大宗贸易。 10.入驻企业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需完成不低于350平方米的仓储场地修整,免费提供给莆洋公司使用。按照仓库建设标准配备照明系统、采光系统、以及其他实际用途系统(仓库所需的冰柜、货架等由莆洋公司自行承担)。 11.入驻建设经营场地内现有的大米加工场面积500㎡,与莆洋公司签订的合同至2021年12月19日止,维持现状,但大米加工厂区由入驻企业纳入统一管理。待合同到期,由入驻企业确定是否续租于大米加工厂或另作它用,租金归入驻企业收取。但期限不得超过入驻企业签订本合作协议规定的期限。 12.莆洋公司在入驻场地内的6号楼一楼除现有的大米加工区外,全部预留作为管理办公和检测实验室,由莆洋公司自行投资修缮、建设(若莆洋公司预留的场地没有使用,入驻企业可优先租赁,租金按每平方米15元/月计算)。 13.莆洋公司对入驻企业在入驻场地范围内有监督权,对其业务经营中的生产安全、合规合法性有监督权,若发生合作商经营与食品或乡村振兴行业无关的,可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4.入驻企业在改造加固房屋设备时,按照实际需求进行加固改造,确保改造后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 15.经营合作期间,如因政策性原因、上级决定或者政府拆迁,需收回该资产,莆洋公司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入驻企业(通知地址应在合同中注明),因以上原因引起的合同终止,原入驻企业装修部分的费用补偿归入驻企业所有。场地危房因不可抗拒力倒塌或拆除后,场地归属入驻企业使用。合同到期后,入驻企业在场地范围加固、修缮的设施等归莆洋公司所有,不得自行拆卸加固设施。 16.入驻企业在房屋内安装的设备、物品,应在合作经营期满后30天内全部搬出。逾期未搬离的,视为合作商的遗弃物 ,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五、入驻企业享有的优惠待遇 1.招商入驻的企业可以直接纳入莆田市放心食品平台的供应商,但入驻企业需具备《莆田市放心食品供应平台入驻管理规范》规定的有关条件。 2.入驻企业具有直接承接莆田市放心食品平台配送中心的食材物流配送业务的权益。莆田市放心食品平台的供货商需要入驻企业提供食材物流配送服务的,入驻企业只能按不高于食材交易总额的 5%(具体费用由入驻企业与供货商自行协商确定,但必须不高于5%),收取物流配送费用。同时,莆洋公司的工会福利产品销售物流配送委托给入驻企业配送。 3.入驻企业直接享有莆洋公司自主开发的大宗食材用户在本项目配送中心的配送,但入驻企业需承担食材配送(含装卸)的工作,其费用含在不高于5%的物流配送费中,莆洋公司不再另行支付配送(含装卸)费用。 4.莆田市放心食品平台计划与银行合作,开展食品食材供应链金融业务。以莆洋公司为核心企业,以入驻平台企业的对莆洋公司或平台上采购商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由银行授信贷款,若入驻企业有资金应急需求,可向银行快速支取货款,利息由入驻企业自行支付。莆洋公司在收到相关货款,两个月后将货款归还入驻企业,或按入驻企业要求直接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具体还款方式以双方与银行间的协议为准)。 5.入驻企业在合同到期后,若无任何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事故,在同等条件下,有继续入驻运营的优先权。 六、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招商建设入驻企业报名函(见下附件1)。 (2)2018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确保销售商品及提供的服务需在经营范围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且注册资本金需100万元(含)以上。 (3)企业过去三年无行政处罚记录(包括不限于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入驻企业采取联合体建设运营(联合体不得超过三家,主体企业须在2018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即可)进行入驻,主体企业必须是具备物流配送经营范围的企业。 (4)须提供上一年度纳税证明材料(联合体建设运营的只需提供主体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即可)。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材料。 七、报名、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自2019年 3 月21日起至2019年 4月 4 日的上班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报名地点: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三亭街266号附属楼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郭先生,0594-2256969/15759391217)报名。 本次招商的监督电话0594-2216160。 八、招商建设文件下载网址: 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ptxczx.com/)。 九、开标时间、地点: 2019年 4月5 日上午 10点 ,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三亭街266号附属楼 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 本次招商建设采取预先报名提交材料后现场报价的办法,若有多家企业报名参加,将以平台年营业额的递增比例高低做为选择入驻企业的标准。若只有一家企业报名参加,就选择该企业入驻。 十、公示、交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在本次招商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为入驻企业的,入驻企业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并签订合同。保证金支付至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对公账户。 公司名称: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342 0301 0400 0251 5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镇海支行 十一、若意向企业对本次公开招商建设公告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规定时间内(请在3月31日前),以信函的形式(来函地址同上)与我司联系,我司将于4月4日前以信函形式给与回复。 十二、本次招商建设公告、更改通知、结果公告等信息将在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ptxczx.com/)等发布,请各意向企业及时关注。 招 商 人: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 0594-2256969 / 157 5939 1217 附件:招商建设入驻企业报名函
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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