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1-21】 【阅读:次】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南日镇港南鲍养殖示范区项目闲置海域增值效益及经济效益, 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经我司研究, 拟将我司位于南日岛南日镇港南鲍养殖示范区项目暂时闲置海域进行招标出租。 根据 《莆田市振兴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租赁和承包管理办法》(莆市振兴[2018]113号)文件相关规定, 特制定《南日镇港南村鲍养殖示范区项目海域出租方案》。 经研究,拟将我司港南村鲍养殖示范区项目闲置海域进行招标出租,现将出租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2019年1月23日,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司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594-5788169 15859520750 附件 1、 《南日镇港南村鲍养殖示范区项目海域出租方案》 2、 《宗海界址图》
福建南日海洋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