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2-04】 【阅读:次】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南日岛东岱湾景观型生态休闲渔业发展项目闲置海域增值效益及经济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莆田市国资委关于印发<规范企业资产租赁和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莆国资〔2017〕40号)及《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租赁和承包管理办法》(莆市振兴〔2018〕113号)的相关规定。 经研究,拟将我司位于南日岛东岱湾部分暂时闲置海域进行招标出租,现将出租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2018年12月6日,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司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94-5859633 13615989158 附件:1、《南日岛东岱湾景观型生态休闲渔业发展项目区部分海域出租方案》 2、《宗海界址图》 莆田市秀屿区滨海渔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 12月4日
附件1:南日岛东岱湾景观型生态休闲渔业发展项目区部分海域出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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