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6-07】 【阅读:次】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所述服务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现邀请莆田市元洲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百一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建榕晟佰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三家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PTXC2018-X-0532
二、项目名称:乡村共享农场APP项目采购
三、采购单位: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
四、交付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自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调试完毕并投入
使用
六、服务对象:福建省莆洋食品有限公司
七、响应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8年 6 月 7 日至2018年 6 月 14 日(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以下同);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 6 月 15 日 9:00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 2、邮寄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帐或电汇至(开户名--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莆田分行,账号--79880188000047251),再将转帐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询价文件通过快递和发电子邮件方式寄给报名人。 3、询价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邮购费50元,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本文件售后不退。
十、地点安排:
1、投标报名、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C。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C。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十一、响应文件的审查:
1、响应人资格性、符合性在评标前由采购人和询价小组审查;
2、询价采购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进行检查。
3、询价采购小组会将对响应文件实质性进行审查,发生重大偏离的将被拒绝。
4、响应人应详细说明其响应服务方案,不详细编写可能影响询价小组的评审。
十二、响应报价:
1、响应报价应分单价和总价,并且只能有一个总报价,单价合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合计为准;总价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单价和总价。
十三、公示及成交通知:
1、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把询价小组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向所有响应人公示;
2、公示期1个工作日,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询价小组将书面通知成交人。
3、成交单位需支付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收取。
十四、本次询价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玖佰元整(¥5900元),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日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开户名--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莆田城厢支行,账号--54730188000000408),以款到帐户为准,不接受现金及汇票。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十五、标书费、邮购费、中标服务费缴纳帐户:开户名--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光大银行莆田分行,账号--79880188000047251。
十六、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十七、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八、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5层C
电子信箱:ptxc2009@163.com
邮编:351100
联系人:小阮
联系电话:0594-2855533
莆田市信成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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