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11-02】 【阅读:次】
邀请招标公告 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南日海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莆田南日岛经济产业发展研究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邀请招标,现邀请“深圳市雅克兰德设计有限公司、福建铭海投资技术顾问有限公司、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一、项目编号:PTST2017-Y-003
二、项目名称:莆田南日岛经济产业发展研究项目
三、采购标的名称及主要要求: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17年 11 月 2 日起至2017年 11 月 9 日止,北京时间8:00-12:00,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
① 上门报名:供应商直接到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00元/份(含电子文档)。
② 转账方式报名:即供应商先将标书费转帐到指定的帐户,再将转帐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17年 11 月 10 日 09:00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五层。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接收。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服务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1、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2)、3));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或其它相关证明;
8)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在开标现场递交无需胶装在投标文件里,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1)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名: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莆田分行营业部,帐号—5601012830002859。
2)标书费、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荔城支行,帐号—35001636207059525888。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和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7点要求执行。
九、我司将在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本项目的招标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评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采购人:莆田市南日海洋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延寿中街1786号荔园小区E区1号楼
联系方式:0594-5783839
联系人:小黄
采购代理机构: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北磨大厦五层
联系方式:0594-2558811
联系人:小吴
莆田市四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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