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07-17】 【阅读:次】
福建南日海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投公司)对南日岛海洋庄园详细性规划、配套景观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征集,邀请合格应征人应征。
福建南日海洋投资有限公司是我市重点国有企业莆田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日海洋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致力于海洋产业综合性开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南日岛旅游开发、养殖装备研发与制造等。
一、项目概况
南日海洋庄园项目位于南日镇港南村西户自然村,计划开发建设集休闲度假、水上游乐、观光等于一体的滨海生态旅游综合性度假休闲酒店,计划总面积84.7亩,该项目分为两个区域:
(一)南日岛海洋庄园度假酒店区,占地27.3亩,拟建设星级度假酒店。
(二)南日岛海洋庄园生态观光配套游览区,占地57.4亩,拟建设生态景观配套、休闲观光步道、沙滩游乐设施、滨海浴场、房车及露营区。
该项目分为两个设计征集部分:
(一)南日岛海洋庄园度假酒店区详细性规划;
(二)南日岛海洋庄园生态观光配套游览区概念性规划。
二、南日岛海洋庄园度假酒店区详细性规划要求
1、主要规划指标
(1)容积率≤0.5;
(2)建筑密度≤30%;
(3)绿地率≥30%;
(4)建筑高度≤15m;
(5)主要出入口:西侧环岛干道
2、建筑间距、退让及高度等要求
(1)建筑间距应符合日照、消防、抗震安全的要求,且最小间距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各专业规范要求。
(2)建筑退让用地红线及城市绿线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3)建筑高度、风格、色彩应与周边环境及整体景观协调,并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3、配建设施要求
(1)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及按有关规定设置。
(2)机动车、非机动车的配件停车泊位数量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地下室设置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
4、市政规划要求
(1)项目规划设计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2)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周边道路及所在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3)涉及消防、电力、管线、林业、水利、环保、安全、国土、交通等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5、其他要求
(1)容积率计算规划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本规划条件未提及的,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规划强制性内容的要求,今后建设以经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及建设设计方案为准。
三、南日岛海洋庄园生态观光配套游览区概念性规划要求
1、容积率、绿化率计算规划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2、项目规划设计应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3、竖向及市政工程管线规划应与周边道路及所在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4、涉及消防、电力、管线、林业、水利、环保、安全、国土、交通等应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四、应征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参与应征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应征人应有与本征集项目建筑功能性质相同的建筑工程设计经验;
5、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五、报名方式
应征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征集单位报名,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或以邮件形式附带以下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公司简介和相关案例和相关资质证明;
③初步设计内容(PPT或word);
④联系方式。
未附带以上文件将不能参与报名,报名成功后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截止2017年8月30日18时前提交上述材料。
六、参评内容
应征方须提交参评材料如下:
1、应征方或单位需提供初步方案及说明;
2、应征方认为需要提供的说明材料。
(以上内容可用PPT进行展示,如未能到场视为放弃本次评审谈判)
七、评选办法和程序
1、南日海洋集团在收齐设计成果文件后1周内组织技术审查和方案评选。
2、评选机构由南日海洋集团和南投公司相关人员组成评选组,评选组在认真研究设计成果文件、充分讨论比较的基础上,评选出入围方案及其设计单位。
3、评选组评选工作结束后,由南日海洋集团和南投公司参照评选结论,对各参加评选的方案进行讨论研究,确定最终方案编制单位。
4、设计成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提交的设计成果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成果内容和格式;逾期送达;图纸和文字辩识不清、内容不符或粗制滥造;参选方案经评选组鉴定属明显抄袭;将设计任务转包给其他单位;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5、不符合设计要求或参评落选的应征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八、其他
1、所有应征单位在应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2、应征单位在工作日内可向南投公司申请项目现场踏勘对接;
3、设计单位必须保证其提交的征集方案的唯一性和不被其他任何第三方要求权利追索,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该设计单位承担;
4、参加本次应征单位均被视为承认本文件的所有条款。
注:最终解释权归南日海洋集团、南投公司所有。
九、协议签订
根据最终的评选结果选定签约设计单位,所产生的设计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筑规划设计收费标准》及《城市规划设计指导意见》所规定价格的70%签订设计协议最终价。
十、联系方式
1、征集单位:福建南日海洋投资有限公司
2、联系人:陈亚威
3、联系方式:0594-5788169/13607529177
4、邮箱:pthykfgs3@163.com
5、通讯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小区延寿路商住楼1-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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