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5-07-02】 【阅读:次】
莆市南日﹝2015﹞40号
关于印发《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的通知
各子公司、各部门: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印发莆田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的通知》(莆国资综〔2015〕11号),结合我集团实际,制订《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日
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南日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成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杜会影响,维护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莆田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集团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南日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突发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笫一。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中,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把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员工伤亡和危害,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国资委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全分级负责、以子公司为主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体制,并实行企业法人代表负责制。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集团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协调,事故企业密切配合。
1.4.3平战结合,预防为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救援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 完善装备、预案演练工作。
1.4.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各子公司为主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建立健全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发挥企业所在杜区和其他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恽、反应炅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管理机制。
1.4.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及救援装备,充分发挥各类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科技含量和指挥能力。加强对专业救援队伍的培训,定期进行演练,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综合能力。
2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应急救援队伍等组成。
(1)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领导机构为南日集团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林超雄
成 员:集团领导班子成员
(2)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协调机构为市南日集团应急救援办公室,挂靠在行政管理部,具体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李 靖
副 主 任:林炳勇
(3)应急救援队主要包括市南日集团专业救援组、各子公司及事故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
2.2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领导、组织、协调各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必要时,按规定协调市有关部门和机构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3应急救援办公室管理职责
(1)承担全集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2)组织协调本集团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编制和管理本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子公司应急救援机构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各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
(5)协调与市相关部门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
(6)承担本集团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专业救援组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八个应急救援专业组,由行政管理部人员组成,应急管理职责为:
(1)通讯联络组:由行政管理部成员组成,行政管理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与市110、119、120报警台联络及协调其他相关单位,并快速通知集团各专业组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救助工作。
(2)现场处理组:由行政管理部成员组成,行政管理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抢险救援组:由计划财务部成员组成,计划财务部负责人任组长,组织协调事发现场救援,协助消防人员划定警戒区,消除危险源,抢救伤员,疏散财物;有权决定使用各种水源,限制用火用电,直至停止使用。
(4)警戒保卫组:由计划财务部成员组成,计划财务部负责人任组长,组织协调事发企业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收信相关证据、疏通道路交通、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
(5)医疗救护组:由综合业务部成员组成,综合业务部负责人任组长,组织协调事发企业设立现场救护场所: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6)后勤保障组:由综合业务部成员组成,综合业务部负责人任组长。组织协调抢险人员的物资保障,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救护工作。
(7)新闻报道组:由行政管理部成员组成,行政管理部负责人任组长,负责会同事故企业统一对外发布事故相关信息。
(8)善后处理组:由行政管理部成员组成,行政管理部负责人任组长,参与协调组织事后责任调查处理,安抚职工家属,督导完善改进安全生产设施等工作。
2.5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赶赴现场,即成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该指挥部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实施事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安委会、市国资委报告事故灾难事态进展及救援情况。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工作人员均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3预警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与报告
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及时收集各子公司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信息。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集团应急救援办公室按规定及时通报市国资委和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集团负责人报告,并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见附件1),生产安全事故快报不得超过24小时,企业负责人应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集团接报后迅速向市国资委和有关部门报告,分管领导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紧急情况下,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可越级上报。
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子公司主动向集团应急救援指挥部、市国资委和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研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3.2预警预防行动
集团应急救援指挥部在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和企业采取相应行动,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情况,预防事故发生。在事态严重时,及时报告市国资委,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应急救援办公室要认其分析事故的预警信息。在事态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建议指挥部发布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程序
在需要进行应急响应时,应急救援办公室应当采取下列响应程序:
(1)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救援指挥部。
(2)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协调组织本集团、各子公司的应急救援力量和有关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国资委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和其他有关信息。
(3)需要其他部门的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向市国资委提出申请。
(4)针对事故救援情况,切实建立救援机械、专家、劳力、物资来源预案,便于应急之需。
(5)其他必要的措施。
4.2通信
本集团应急救援办公室协调应急救援各方的通信联络,确保应急期间事故现场指挥的通信畅通。
4.3指挥与协调
集团应急救援办公室根据各子公司事故灾难的具体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各专业组在接到事故信息和指挥命令后,要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处置规程,以企业为主,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进入应急状态后,集团应急救援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运用指挥决策系统,迅速对灾难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的方案和建议,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4.4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应急处置方案和紧急处置措施,调派处置队伍和专用设备器械和物资等。
4.5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处置人员应当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程序和相关规定。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负责具体协调、调集相应安全防护装备。
4.6员工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做好员工的安全防护工作,集团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指导。
(1)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特点,明确保护员工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2)确定应急状态下员工疏散撤离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并指定有关科室负责实施。
(3)启动应急避难场所。
(4)组织开展员工的医疗防疫、疾病控制工作。
(5)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4.7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调动本企业所在辖区内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根据需要,可以向市国资委申请其他必要的社会力量支援,由市国资委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进行支援。
4.8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
现场应急指挥部适时成立事故现场检测与评估小组,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严重后果,为制订现场抢救方案提供参考。
4.9新闻报道
应急救援指挥部会同事故企业负责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发生重特大事故后,预警信息的发布做到及时准确和全面,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事故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新闻舆论工作,迅速拟定新闻报道方案,确定发布内容,共同采用适当方式发布新闻。
4.10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发布, 终止实施本预案。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本预案终止实施后,事故企业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现场清理、员工安置、补偿灾后重建、隐患整改、接收社会各界捐赠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的员工,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应急救援办公室做好相关事项协调工作。
5.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企业及时联系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和受灾人员、财产保险的受理、赔付工作。
5.3事故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本预案终止实施后,集团应急救援指挥部与事故企业一起分 析总结应急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报告,上报市国资委。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集团应急救援办公室组织各子公司建立完善统一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网络系统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报告系统;建立健全各子公司的救援力量、资源信息数量库;各子公司的事故信息系统应当与集团应急救援办公室相连接,确保信息共享,为应急规划和指挥决策提供文字、音像等基础信息材料。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市国资委之间以移动或有线信为主,实现事故现场与市国资指挥之间的信息传递,并确保通信畅通。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支援与工程抢险保障
各子公司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事故发生后,向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可供使用的应急设备类型、数量和存放位置。
6.2.2应急队伍保障
各子公司要依法组建和完善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员,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任务。
6.2.3交通运输保障
各子公司应明确掌握本单位能参加应急救援的的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包括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和驾驶员的应急准备等信患。本预案启动后,集团应急救援部根据救援需要及时与市国资联系,协调交通、公安部门提供其他交通运输保障,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的运送,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6.2.4医疗卫生保障
各子公司要掌握医疗救治资源的分布、救治能力与专长、卫生防疫机构能力与分布等情况,纳入应急准备保障措施。
6.2.5治安保障
事故发生后,各子公司应当协助公安部门,迅速组织做好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工作,加强对重点场所、重要物资的防范保护,维护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员工和群众。
6.2.6物资保障
各子公司应当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确保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物资储备。要加强对储备装备和物资的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防止被盗用、挪用、流散和失效。
6.2.7经费保障
事故企业应保证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的各项资金。
6.2.8社会动员保障
集团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需要,报请市国资委会批准,动员必要的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并做好应急救援的协调保障工作。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集团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提供多种联系方式,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6.4监督检查
集团应急救援办公室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子公司要予以密切配合和支持,并保障各项应急准备措施到位。
7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公众信息交流
集团应急救援办公室在市国资委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
7.2培训
集团应急救援办公室积极组织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参加各种培训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子公司组织本单位各级专兼职救援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相关业务培训工作。
7.3演习
各子公司应根据自身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要向集团应急救援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包括演习的场所、频次、范围、内容等。
8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集团应急救援办公室将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报市国资委备案后实施。同时各子公司也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制订有针对性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并不断加以完善。
8.2奖励与责任追究
8.2.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个人和子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8.2.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集团或所在子公司给予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洽安管理处罚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承担事故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其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对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南日集团制订,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报市国资委备案后实施。本预案由集团行政管理部解释, 联系电话:2129399。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莆田市南日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快报
附件一:
莆田市南日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快报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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