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0-11】 【阅读:次】
莆海渔〔2014〕80号 各县区(管委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局属各单位,局机关有关科室: 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省厅“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全市2014年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30日。 四、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组 长 郑国辉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调研员 副组长 黄玉枝 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 刘国辉 市局渔业管理科科长 张元洪 市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杨智锦 市局防灾减灾办、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 黄建辉 市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 推进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局安办,负责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也要成立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 五、活动安排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要专题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由全国组委会组织编印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以学习会、座谈会形式组织大家畅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的体会和感受,进一步加深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国家将每年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4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6月16日上午9:00-11:00,根据市政府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在莆田市文献路金鼎广场开展海洋与渔业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宣传图片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问题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与服务。各县区(管委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统一部署组织参加当地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组织广大船东、船长和渔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中下旬,全市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要开展渔业海难救助演练,将演练活动与加强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渔业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渔业海难事故发生后给渔民群众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 (五)组织参加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各县区(管委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全市海洋与执法结构、水技部门、渔保部门要积极组织渔业从业人员和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活动和全省网络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以用电、防火、交通、危化品、职业卫生防护等日常安全知识为重点,发动广大渔民群众积极参与,全面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六)开展渔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利用“安全生产月”和伏季休渔期,对休渔渔船船东、船长等职务船员及水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开展以安全避让、防风、避浪、防雾和海上自救互救等为主要内容的渔业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渔民特别是船东和船长等职务船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 (七)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进校园活动。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科室重点突出防火、防盗、防泄密、防震、防恐等安全内容的教育,全面提高海洋与渔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责任,规范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各县区(管委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水技部门、渔保部门要在渔区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小手拉大手”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学生中讲述典型案例,普及渔业生产信息和安全常识等。 (八)开展渔业企业和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提升工程”宣传活动。各县区(管委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全市海洋与执法结构要举办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培训,解读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意义、政策法规、评审的程序和方法,并对创建内容进行逐项讲解、剖析、指导。 六、工作要求 ㈠要加强领导。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组织机构,细致谋划,精心部署,落实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㈡要协调联动。各县区(管委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执法大队、应急指挥中心、水技站、渔保办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作用,根据当地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干部职工、渔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拓宽参与面,扩大覆盖面。 ㈢要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传播渔业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㈣要增强实效。各单位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实际,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五)要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精心部署和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掌握相关动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同时,“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请分别于5月底和6月26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市局安办。 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 2013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