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2-29】 【阅读:次】
东南网莆田12月28日讯(本网记者 柳烨)日前,有网友向东南网“网络求真”栏目反映,称近期网传2017年免交新农村合作医疗费,真的吗?对此,莆田市卫计委工作人员表示,该信息系谣言。 该消息表示,“现农民已经交完2017年新农合作医疗,有的村交150元170元250元260元,可是上月11月16日总理李克强发表了2017年免交新农村合作医疗费,现在有些地方已经陆续退回。”
莆田市卫计委工作人员表示,该网上流传的信息系谣言,目前并未接到上级部门关于免交新农村合作医疗费和退款的通知。“新农村合作医疗费的缴纳时间为12月份,统一费用为每人每年150元,部分异地居民可延迟至春节前后交。”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若超出规定时间,则无法缴纳费用。
据悉,根据福建省办公厅2016年下发的《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体系实施意见》精神,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群体,政府给予全额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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