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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秀屿实验中学就“牛奶温馨提示”刊登声明 致歉辟谣

【发布日期:2016-11-17】 【阅读:次】

 

东南网莆田11月16日讯(本网记者 柳烨)11月1日,网上流传出一份落款为“秀屿区实验中学食堂”的温馨提示,提醒“师生不要购买两种牛奶”。当天,东南网“网络求真”栏目第一时间从秀屿区教育局了解到,该提示内容不实,并作了相关报道。今日(16日),莆田秀屿区实验中学就此事在《福建日报》上刊登辟谣声明。
根据秀屿区实验中学在《福建日报》上刊登的辟谣声明显示,该事件系学校食堂经理于2016年11月1日被一网络信息所误导,在未经学校同意的情况,擅自草率发布所致。对于“温馨提示”微信被网络转发、传播,给企业造成的负面影响,秀屿区实验中学在声明中表示歉意,并向广大消费者辟谣。
“当时,那份‘温馨提示’并未在学校(秀屿区实验中学)内部张贴,但却被学校总务处相关责任人的亲属通过微信误发,并无主观恶意影响企业声誉。”秀屿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经与福建长富牛奶乳品有限公司沟通后,学校刊登了这则辟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