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莆田市振兴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 党群之窗 >> 党风廉政 >> 正文

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0】 【阅读:次】

       为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现根据《莆田市国资委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莆国资党﹝2016﹞13号)等规章制度。经研究,决定成立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面简称南日集团)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林超雄(董事长)
常务副组长:李新洪(总经理)
副组长:李靖(副总经理、纪委书记)
成员:蔡瀚(审计监察室)、王萌(行政管理部)、黄碧军(计划财务部)、吴梁峰(综合业务部)
二、反腐倡廉领导小组基本任务
1、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市国资委党委部署,以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深化国企国资改革、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提供强有力保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坚守责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增强落实政治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强化领导核心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研究、常部署、常推动、常检查、常落实。健全完善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3.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政风肃纪。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专项整治和集中检查,继续推进纠正“四风”工作,做到不留盲区。
4.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完善企业内控相关制度,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建立健全企业重大决策失职、渎职的追责和倒查制度。
5.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