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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发《中共莆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实行所出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专项报告制度的通知》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0】 【阅读:次】

 各子公司:

为了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省、市有关精神,以及市国资委《关于实行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现将《中共莆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实行所出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专项报告制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子公司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于每个月3日下班之前上报集团审计监察室。
 
附件:《中共莆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关于实行所出资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专项报告制度的通知》
 
 
联系人:蔡瀚
联系电话:0594-2216106
 
 
 
 
莆田市南日海洋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0日